2016年12月5日上午,由我司承建的陕南药品配送中心项目顺利通过主体工程验收。
该工程地下一层,地上十四层,框架剪力墙结构,建筑面积21225㎡,建筑高度53.10米。工程开工之初,即列入我司的重点工程,项目部编制了详细的质量创优计划,在施工中严格按照设计和规范要求施工,上道工序未经验收,不得进行下道工序,严把质量验收关。
验收会议由总监理工程师冯志彤主持,首先由项目部技术负责人杜汉忠同志汇报了主体工程的施工情况和我司对主体质量的自评情况,该主体分部工程所含分项工程均一次验收合格,主体工程自评合格;监理工程师汇报了主体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督情况。随后五大责任主体到现场对工程结构实体质量进行了检查验收,并分别发表了验收意见,大家一致认为该主体工程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感观质量好,主体工程质量合格,同意验收,并对后续施工的外墙防水等提出了质量要求。汉中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中心站周工全程监督,该主体工程验收人员资格符合要求,程序合法,同意五大责任主体的验收意见,同意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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