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原文】
完善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推进机制,探索逐步扩大免费教育范围。
【名词解读】
免费教育是指教育不收取学生(儿童)学费、杂费以及保育教育费。免费教育的经费由中央和地方财政按照教育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分担。目前,我国对九年义务教育实行免费,同时国家逐步分类推进中等职业教育免除学杂费,免除普通高中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杂费,在提高教育普及水平、促进教育公平、推动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探索逐步扩大免费教育范围,有利于进一步提高教育普及程度、提高人力资源开发水平,进一步缩小教育的城乡、区域、校际、群体差距,进一步减轻家庭教育负担,充分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受教育机会,增进民生福祉,推进共同富裕。
(整理自《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学习辅导百问》)